永利23411集团关于做好2025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5-10-23 点击数:

各班级:

根据《yl23411永利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(试行)》(华教金〔2024〕2号)等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现将做好2025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审范围

参评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学生。

二、评审项目及名额分配

各学院(研究院)严格按照本年度评审的社会捐赠奖助学金项目、指标数和评审要求(附件1)开展评审工作。

我院各项推荐名额控制数分别为:“贤銮奖学金”1人(已评选)、“翁俊民奖学金”1人、“黄奕聪奖学金”1人、“黄若青范慧琍奖学金”1人、“泉州市慈善总会yl23411永利学生助学金”1人、“南安校友会新生助学金”符合条件即可申请。“厦门警备区助学金”1人。

三、评审条件

按照所申报奖助学金的实施办法执行(见附件2),其中绩点和综测排名以2024-2025学年成绩绩点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计算。

四、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兼得关系

1.社会捐赠奖学金和社会捐赠助学金可兼得,社会捐赠奖学金每人每年仅能获得一项,社会捐赠助学金每人每年仅能获得一项。

2.社会捐赠奖学金(不含贤銮奖学金、黄奕聪奖学金)与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兼得。社会捐赠奖学金与校级奖学金、院级奖学金可兼得

3.社会捐赠助学金与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校级奖学金、院级奖学金可兼得。

4.院级奖学金由各学院(研究院)自行规定。

五、评审流程

1.学生申请:所有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均通过信息门户-办事大厅-奖学金进行申请,各项信息请务必如实准确填写,佐证材料自留待查。申请截止时间为10月26日中午12:00

2.学院评审:学院(研究院)根据各项奖助学金的评审要求,做好初评及推荐工作,公示无异议后将初评结果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。

3.学校评审:学生资助中心将对各学院(研究院)报送的推荐名单进行复核、评审,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送学校教育基金会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1.各单位应结合学院(研究院)资助项目、本学年学生已受助情况等,统筹安排、合理分配资助资源,落实精准资助政策。

2.在开展评审活动时严格掌握评审标准,认真实施评审办法,做到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。

3.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的获得者均需提交1份致资助方的“个人成长报告”,详细要求后续通知。

4.如有其他新增社会捐赠奖助项目,另行通知。


附件:

1.yl23411永利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审要求一览表

2.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实施办法


永利23411集团

2025年10月2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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